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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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本期邀请专家学者从根本遵循、家风文化、制度要求等方面谈学习体会。 

【根本遵循】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家风问题,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取得明显成效。 

领导干部的家风,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纳入作风建设范畴,以党内法规形式予以制度化。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把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到新的高度。比如,总书记多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治家。最近,又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 

  领导干部的家风,关系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发挥优秀党员、干部、道德模范的作用,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习近平总书记曾用“莫用三爷,废职亡家”的典故叮嘱领导干部对家里那点事“要留留神,防微杜渐,不要护犊子”,还形象地用“家”和“冢”两个字来比喻家庭建设,强调“对家属子女要求高一点才能成为幸福之家,低一点就可能葬送一个好家庭”。领导干部要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以好家风引领全社会的好风气。 

  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为全党作出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在这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每到一处工作,他都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担任总书记后,他曾严厉地表示,“谁给他们办了,就是陷我于不仁不义之地!我不仅不会感谢你,而且一定会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亲属子女坚决听党话、跟党走,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一研究部副编审   胡晓青) 

【家风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风文化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都强调家国同构,强调家庭兴旺与社会和谐、国家发展息息相关。《孟子·离娄上》:“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大学》也明确:“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在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优良传统。 

家风文化是一种责任文化,讲究德治礼序,也就是将德礼融入家谱家训、家法家规之中,借助血脉的传承,使中华优秀道德、法制理念成为后代子孙谨守遵行的行为规范。家风是可以代代传承的,有的是用文字记载下来的,如历史上出现的家训、家规和家范等,也有的是通过口耳相传的。在传承的过程中,随着社会的变迁,其内容也会有所改变,但基本的核心内容是不会改变的,主要有勤俭修身、向上向善、守法治家、仁爱礼让、耕读传家、为官清廉等方面。历史上,有许多家训、家规和家范的优秀成果流传至今,如《诫子书》《颜氏家训》《家范》《袁氏世范》《朱子家训》和《曾国藩家书》等等。 

几千年来,中华优秀家风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规范体系,涵盖了获取新知、修身齐家、与人交往、为官行政等方面的示范与规则,内容丰富,凝聚着古代先贤治家的智慧。比如,推崇修齐治平、家国一体。《朱子家训》曰:“读书志在圣贤,非徒科第;为官心存君国,岂计身家”;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都是家喻户晓的家训名句。推崇励志勉学、成才报国。《论语》中记载的“孔鲤过庭”的故事,体现了孔子对儿子的教育理念“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嵇康在《家诫》中称:“人无志,非人也”;《颜氏家训》中有专门的“勉学”篇。推崇勤劳俭朴、力戒恶习。北宋司马光曾经为儿子司马康写了一篇名为《训俭示康》的文章,教育儿子“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并强调“君子寡欲”。 

古人“学而优则仕”,因此家风文化中有着丰富的关于反腐倡廉的内容,有关清正廉洁、勤政爱民的家规家训名句更是数不胜数。《周礼》中记载,当时考核官吏有“六廉”标准,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体现了“廉”是为政之本的精神。北宋名臣包拯遗诫子孙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明代“江南第一家”郑氏家族制定的《郑氏规范》中,强调子孙为官要“奉公勤政,毋踏贪黩”“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 ;清朝名臣曾国藩曾建“八本堂”,其家训中有一条“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要求家族子弟做官以廉为本。 

中华优秀家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进程中,中华优秀家风的文化元素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教育子孙后代方面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牛冠恒) 

【制度要求】党纪国法对党员领导干部家风的要求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家风制度建设,将优良家风先后写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党纪国法中,在制度层面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规范格局,充分发挥党纪国法的法治效应,为涵养党员领导干部的清朗党风政风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党内法规方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廉洁自律规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党员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导致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的处分措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包括“树立良好家风”等。 

在国家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宣示功能与体系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五次提到优良家风,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此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关系党风政风。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以党纪国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也是抵御腐败的重要防线。优良家风可以引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不良家风则是导致其走向贪腐堕落的“催化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的规定,把家风建设摆在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位置,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迫切需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健全家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党员领导干部的优良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力量。(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于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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